各试点示范项目承担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中期考核和终期验收,2.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63个:工业领域5个、农业领域15个、服务业领域19个、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7个,具体流程及时间安排为:(一)自我评价(11月5日前完成)各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印证材料报试点所在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上报时应对各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情况依次作出评价,(二)资料评审(11月11日前完成)省市场监管局邀请专家组成4个考核评估小组,(三)线上汇报(11月19日前完成)1.各考核评估小组依据资料评审情况制定线上考核方案,2.各试点示范项目领导小组负责人(通常为当地政府或市场监管局负责人)按照线上考核安排,(四)现场考核(11月30日前完成)各考核评估小组根据线上汇报评估结果,(五)确定考核结果(12月3日前完成)各考核评估小组综合资料评审、线上汇报、现场考核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三、考核评估内容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以及市场监管法治监督标准化试点、特色专业镇建设标准化试点和团体标准培优标准化试点市的考核评估内容及程序,应分别按照《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管理暂行规定》《全国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试点实施细则》以及申报书、年度工作计划、任务目标等要求组织实施,各市市场监管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要统筹组织考核评估工作,各考核评估小组和承担单位要根据项目任务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