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专责组《关于征选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企业(第三批)的通知》(甘设专责商务发〔2024〕8号)工作要求,根据省商务厅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安排,现面向全县征选第三批补贴政策实施企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选企业范围13类家电和3类家装厨卫产品销售企业,二、征选原则、企业资质(一)家电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1.无不良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3.支持通过本次补贴服务平台进行支付,(二)建材和家具家居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1.在省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建材和家具家居销售的企业,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参与线下核销的企业,三、申报流程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由县商务局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至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