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聊财社〔2024〕19号)和《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聊财社〔2019〕70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24年第三季度市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进行了集中审核,6家企业符合有关规定,共吸纳就业困难人员52人,应落实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158570.16元(详见附件),现对相关内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至2024年11月8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以单位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监督电话:0635-8288431附件:1.2024年第三季度市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统计表2.2024年第三季度市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明细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日附件:附件1:2024年第三季度市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统计表.xlsx附件2:2024年第三季度市属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