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单位:研发机构是创新要素的聚集地、科技创新的策源地,根据《山东省制造业科技创新“十四五”发展规划》(鲁工信技〔2021〕242号)和《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0〕37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申报工作,(一)认定条件: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认定条件按照《工作指南》规定执行,(二)培育条件:1.企业具有自建研发机构,企业目前获得的有效自主授权专利不少于5项,二、申报材料及要求(一)申报认定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按要求编写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二)申报培育企业填报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应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要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拟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对符合培育条件的纳入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库,四、有关要求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51782610省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会0531-86902744电子邮箱:cjh20141205@163.com附件:1.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docx2.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企业申请表.docx3.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推荐汇总表.xlsx4.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企业推荐汇总表.xlsx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5月5日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