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使用管理办法》(滨科字〔2022〕22号)规定,现组织2024年度第二批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检验检测服务补贴)申报兑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兑付)范围2024年6月1日-2024年9月30日期间检验检测费用补贴、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奖励,二、有关要求1.请有意申报企业、机构认真阅读申报指南,按照指南要求填报表格和提报相关材料,2.请各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办法和指南要求组织开展补贴申报工作,根据《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规定,核查申报企业截止2024年11月8日两年内是否存在违反事项并报送核查结果,3.已列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或其他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两年内有违反《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22〕29号)中事项的不予补贴,4.本次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附件∶1:滨州市渤海科技创新券(检验检测服务补贴)申报指南.doc2:大型仪器平台新系统操作手册.pdf3:滨州惠企通平台检验检测服务补贴申报操作说明.pdf滨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