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劳务派遣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参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琼人社发[2024]55号)实施,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或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二、经办流程采取主动服务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将我省参保人员信息与部省人社业务协同平台提供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教育部门移交的有就业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登记失业信息进行比对;及时下载审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的经部端实名信息比对后的符合参保缴费及高校毕业生身份的信息数据,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初步筛选出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和企业信息数据,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及时将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发送数据,与全省参保人员信息数据、已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人员信息数据、已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信息数据进行精准核对,审核确认参保人员是否符合享受条件,通过“海南省一卡通网上服务平台单位网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推送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信息和政策解释,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企业的确认信息后,在30日内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经办机构通过信息系统核实企业所招用的人员参加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情况,通过部省人社业务协同平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教育部门移交的有就业意愿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登记失业信息核验比对人员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