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团市委、市人社局《咸宁市市级大学生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咸财社发〔2020〕86号)文件要求,市人社局现对青年企业中心孵化器相关运营管理经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社局办公楼B918房间)电话:0715—8235686邮箱:xnjy2023@163.com附件:2024年大学生创业工作经费明细表2024年大学生创业工作经费明细表.xlsx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