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社局、高新区人社局: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109号)、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4年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精神,我市开展2024年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站条件及程序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要求详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以下简称《工作指南》,二、申报程序(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报所在地人社局审核,(二)各县(市)区人社局、高新区人社局审核申报材料,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三)市人社局汇总审核申报材料后报送至省人社厅,四、申报材料(一)申报单位的《申报表》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二份,(二)各县(市)区人社局、高新区人社局填写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五、其他要求(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特别是承担有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或重点项目的单位,切实做好各项组织管理工作,(二)各县(市)区人社局、高新区人社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推荐工作,电话:0591-87119523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东部办公区1号楼921邮箱:fz83301178@163.com附件: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