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40号)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现将市本级2024年第二批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拟返还名单及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578-2122760联系地址: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10楼市就业服务中心附:2024年度市本级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2024年1030丽水市本级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xlsx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