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陈小英等5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陈小英农村自主创业农民433001********5428济南市莱芜区小状元托管服务中心2刘云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6615济南市莱芜高新区玲玲便利店3栾春美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512X济南市莱芜区康晟养生保健馆(个体工商户)4王爱国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0818济南市莱芜区嘉乐家超市(个体工商户)5张振超退役军人371202********7714山东冻之鲜供应链有限公司公示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