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成油价格补贴资金发放的规定,以及《怒江州财政局怒江州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怒财建〔2024〕102号)的文件,我县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发放分配方案已制定完成,具体分配方案如下:一、我县2023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部分金额为21.24万元,实际发放金额21.24万元,2022年出租汽车共申报符合车辆75辆,具体按照每辆车平均分配方案发放,二、补贴资金全部按车打入车主本人所属银行卡,原则一车一卡,车主身份信息由所挂靠公司提供,由贡山县交通运输局统一打款,三、本次补贴发放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6日,监督及投诉举报电话:0886-3511307,附件:贡山县2023年度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税改部分发放明细表贡山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