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遂宁市中试研发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联系人:王思义、姚继朝电子邮箱:641091853@qq.com联系电话:0825-2655071附件:遂宁市中试研发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遂宁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0月29日遂宁市中试研发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意义】为建设“辐射成渝、面向全国”的中试基地,第四条【建设原则】中试研发平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产业为本、自主申报、备案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第五条【职能职责】遂宁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负责全市中试研发平台的规划布局、建设指导、考核评估、备案管理等工作,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中试研发平台的培育建设、申报推荐、协调指导、日常管理等工作,第二章申报及备案第六条【申报条件】申报遂宁市中试研发平台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建设主体或依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中试研发平台建成1年及以上,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3年的开放性中试服务项目不少于5个且中试服务收入不少于30万元,市科技局适时发布遂宁市中试研发平台建设申报通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中试研发平台的备案申报推荐工作,第八条【提供材料】申报遂宁市中试研发平台应提供以下材料:(一)遂宁市中试研发平台申报书,(二)中试研发平台依托单位营业执照、管理制度、场所条件、设备清单及人才队伍等证明材料,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评估周期内中试研发平台的基础条件建设、行业服务能力、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中试研发情况、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情况等整体建设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评估,第四章运营管理第十三条【平台创建】鼓励高校院所、创新平台、科技企业等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建设遂宁市中试研发平台,第十五条【成果转化】鼓励中试研发平台科技成果在遂宁市范围内进行就地就近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