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4年云浮市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工作,(一)企业销售收入1.农产品生产型龙头企业,2.加工、流通型龙头企业,3.农产品市场带动型龙头企业,(二)企业带动农户能力企业带动农户800户以上,4.金融部门出具的申报企业近两年的信用记录证明和信用等级证明,6.申报企业生产基地的产权证书或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生产设施使用合同、协议等复印件,7.县(市、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出具的企业与农户利益关系证明材料,11.企业产品质量、环保、科技成果、商标、专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后1项可根据企业情况据实出具,四、申报工作要求(一)各镇街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带动农户增收效果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高、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确保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竞争力、影响力和带动力,(二)申报企业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附件:1云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云浮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的函》.doc2.云浮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doc.罗定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29日(联系人:陈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