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文件精神,2024年9月12日至9月22日,潢川县人社局委托信阳市浉河区鑫鑫职业培训学校在潢川县定城日间照料中心举办潢川县2024年第九期电子商务师(中级)职业技能培训班,由固始县世纪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于2024年9月26日开展评价考核,经过筛查、检查及评价考核,培训合格且符合资金发放条件的学员共计38人,其中脱贫劳动力1人,现拟拨付至信阳市浉河区鑫鑫职业培训学校培训补贴6.08万元(补贴标准:1600元/人),拨付至固始县世纪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评价补贴0.912万元(补贴标准:240元/人),同时拨付1名脱贫劳动力学员培训期间10天生活费补贴0.03万元(补贴标准:30元/天/人),共计7.022万元,现将拟拨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监督举报电话:0376-3005682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0376-6871155潢川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办公室)附件1:潢川县2024年第九期电子商务师中级培训班培训(评价)补贴拟拨付人员名单.xlsx附件2:潢川县2024年第九期电子商务师中级培训班学员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拟拨付人员名单.xlsx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