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经信局: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根据《浙江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服务〔2024〕62号,决定开展2024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申报主体分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两类,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2.制造业企业等单位设立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须是专门成立、独立运行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3.原则上从市经信局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中择优确定,提供申报文档纸质材料和相应附件(见附件1)盖章后报所在县(市、区)经信局,各县(市、区)经信局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的申报材料网上初审,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申报企业和各级经信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纸质材料盖章后交所在县(市、区)经信局,各设区市经信局将上报文件及企业的申报材料(含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省厅,《2024年度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请随文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