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广州南沙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沙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第(六)点要求,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对原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印发的文件开展公开属性评估调整工作,经评估,原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所印发的文件均不进行公开属性调整,下一步,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