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根据《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22〕10号)和《重庆市开州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通知》(开州电商组办发〔2022〕1号)要求,区商务委、区财政局组织市区两级专家对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申报资料进行了评审,评审结果经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二、区级电商产业园项目拟支持重庆兴开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按不超过总投资的80%给予补助,三、区级网货供应中心项目拟支持重庆兴开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按不超过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四、镇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项目拟支持大德镇重庆市渝领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南门镇重庆芙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岳溪镇重庆市开州区心悦兮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麻柳乡开州区雅楠电子商务服务站、巫山镇人民政府实施,按不超过总投资的80%给予补助,按不超过总投资的80%给予补助,按不超过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按不超过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七、品牌网货展示展销中心项目拟支持重庆开味开创商贸有限公司、重庆举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重庆渝山珍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国香村重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重庆光承先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重庆中开农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帅龙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湖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紫水豆制品有限公司实施,按不超过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重庆市开州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