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业担保贷款指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经办银行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贷款业务,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4.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8.脱贫人口,(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三、贷款额度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贴息资金由经办银行向财政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