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市春小麦播种面积1.0万亩,根据中共灵武市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2024年春季农业生产安排意见》的通知(灵党农办发〔2024〕3号)及灵武市人民政府(十八届第61次)常务会议,对春小麦种植每亩给予300元补助,资金来源灵武市级财政配套资金,补助金额据实核拨,市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统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对各乡镇种植面积进行联合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及市本级财政拟兑付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10月22日-10月28日,共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0951-4021412(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51-4021291(灵武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灵武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2024年10月22日项目名称实施单位下达任务面积(亩)验收面积(亩)单种小麦面积(亩)市级补助标准(元/亩)灵武市级财政拟补助资金(元)备注灵武市2024年春小麦种植项目梧桐树乡人民政府29003241.972058.08300617424同一块地只享受一次补贴郝家桥人民政府290029122519.2300755760崇兴镇人民政府29002903.461034.24300310272白土岗乡人民政府10001004.47临河镇人民政府150334.89334.89300100467东塔镇人民政府150150.03合计1000010546.825946.41300178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