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屏山县2021年1月1日-8月15日散养户仔猪补栏补助资金预兑现的公示按照屏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屏山县2021年生猪标准化生产单元及散养户仔猪补栏补助的实施方案》的函(屏农函〔2021〕85号)文件要求,屏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验收上报的2021年1月1日-8月15日散养户仔猪补栏进行了抽查验收,根据抽查验收情况,屏山县农业农村局拟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养殖户进行补助资金兑现,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公示从2022年5月5日至5月7日(3个工作日),二、受理地点及电话(一)地点:屏山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503室)(二)邮编:645350(三)电话:0831-5721797三、公示要求(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二)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三)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附件:屏山县2021年散养户仔猪补栏补助资金预兑现表屏山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5月5日附件:附件:屏山县2021年散养户仔猪补栏补助资金兑现表【我要纠错】【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