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锦畅、马静代表:《关于将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石岩粮仓列入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一、基本情况石岩粮仓位于石岩街道浪心社区浪心老村西南侧,并于1952年9月挂牌石岩粮食购销站,1961年7月改称石岩粮食供应站,1975年11月27日正式成立宝安县石岩粮食管理所,我局多次前往浪心社区开展含石岩粮仓在内的文物安全隐患检查,并督促属地街道、社区以及村股份公司结合当地历史文化底蕴优势,开展文物建筑的保护修缮与活化工作,督促街道、社区加强做好文物的日常巡查工作,我局将结合专家及研究力量对石岩粮仓的建筑风貌,将积极推动升级工作,提升文物保护级别,(二)指导街道对石岩粮仓及周边环境开展活化改造工作,基于浪心社区提出打造石岩文化地标——“院落商业文化社区”的研究建议,我局将指导、协助和推动整村文化提升改造和业态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