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4〕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国资、市场监管主管部门,贸促会,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各中央企业,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贸促会制定了《关于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科学院中国贸促会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