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特区、区)财政局、水务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的通知》(六盘水府办〔2018〕126号)(以下简称《管护办法》)要求,市、县两级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及运行补贴基金,按照20元/人/年的标准纳入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市级每年补助各市(特区、区)96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管护资金,现将2024年市级农村饮水安全管护经费960万元下达至各区市(详见附件1),二、本次农村饮水安全管护经费,专项用于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管护工作,各市(特区、区)水务局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管护办法》规定做好有关工作,三、请各市(特区、区)财政局、水务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四、请严格按照《六盘水市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六盘水财绩〔2020〕11号)要求,对资金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及绩效自评工作,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上报市水务局,附件1:2024年市级农村饮水安全管护经费分配表.doc附件2:2024年市级农村饮水安全管护经费绩效目标表.doc六盘水市财政局六盘水市水务局2024年6月25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