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措施第一条租房补贴对新引进的高端装备制造领域企业申请租用高新区范围内研发、办公用房或生产厂房的,每平方米每年补贴不超过450元,每平方米每年补贴不超过270元,第二条购房补贴对新引进的高端装备制造领域企业购置高新区范围内研发、办公用房且自用的,可按购买房价5%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贴,可按购买房价1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奖励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连续3年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经营贡献奖励,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第九条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化制定对主导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国际标准制(修)定的企业每项标准给予100万元资助奖励,参与国际标准制(修)定的企业每项标准给予50万元资助奖励,原则上企业依据本政策第一条、第二条和第四条获得的累计补贴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该企业在政策期限内累计实现的区级主要经济贡献,获得扶持的企业需承诺自享受政策之日起10年内不迁离高新区、不改变在高新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