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拟对清溪镇2024年第三季度政策性农业保险进行中央和镇级财政补贴,现对保险承保情况和保费的财政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18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止,对保险承保情况和保费的财政补贴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来信、电话或来访等形式向东莞市清溪镇农林水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联系部门:东莞市清溪镇农林水务局联系地址: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行政办事中心409室联系电话:0796-87731060联系人:张敏通清溪镇2024年第三季度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情况表序号保险品种投保数量单位保额保险费率单位保费总保费中央财政补贴省级财政补贴市级财政补贴镇级财政补贴农户承担(亩)(元/亩)(%)(元)(元)(元)(元)(元)(元)(元)1水稻完全成本1212503.2%40480168064.8151.2962岭南水果110430008%24026496001324843718.4102009.6105984合计1116———2654401681324843783.2102160.810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