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土建类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预定于2024年12月召开,符合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3.在南平工作的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规定条件,均可申报工程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6.参评对象可申报专业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工程系列土建专业职称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的通知》(闽建人〔2023〕16号)文件要求执行(《工程系列土建专业职称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1)二、任职年限本次评审中、初级职务的任职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含发表的论文、业绩等),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申报后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转岗后新系列(专业)工作业绩,转评人员通过评审的次年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福建省外评审(确认)的,需提供当时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确认)表、审批机关的有关批准确认文件及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https://www.12333.gov.cn/)核验结果,其中县(市、区)属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已评审通过的撤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8.所有申报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五、不列入申报评审范围的人员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挂靠企业的,以及南职改〔1999〕48号文规定的其他不列入评审的人员(详见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人事教育专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政策规定》)七、其他事项1.申报材料送审时间: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15日,附件1(工程系列土建专业职称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申报土建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收件材料清单)附件3(评审表职改办意见)南平市住建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南平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2024年10月15日南平市住建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2024年10月15日印发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