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制定了《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安徽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安徽省家电及家装厨卫消费品“焕新”补贴实施细则》《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第三章补贴资金管理第六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第十条各市商务部门负责对补贴资金审核进行监管,第十一条各市商务、财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税务等部门要加强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宣传执行,安徽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第一章补贴范围和标准第一条自本细则印发之日(含当日,第三章补贴资金管理第八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条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指导各市开展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工作,第十一条各市不得要求消费者在特定汽车销售企业或二手车交易市场转让旧车、购买新车,第二章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和拨付第五条个人消费者须在省服务平台报名,第七条参与商户负责及时将相关信息和资料(个人消费者提供的信息、付款凭证和发票、商品信息等)上传至省服务平台,第三章补贴资金管理第九条省发展改革委商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合理确定各市补贴资金规模,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第一章补贴范围和标准第一条自各市公告实施之日(含当日,第三条申请补贴的老旧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和新购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人,第三章补贴资金管理第十三条省发展改革委商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合理确定各市补贴资金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