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6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4号)《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规〔2017〕102号)《鹤峰县一次性创业补贴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我县共7名创业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经入户实地核查,共3人符合补贴政策,拟补贴资金15000.00元(其中返乡创业对象2人补贴资金10000元,高校毕业生1人补贴资金5000元),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2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18-5283506(人社局办公室)、0718-5292252(人社局就业股),附件:2024年鹤峰县一次性创业补贴花名册(第三批)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