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和范围(一)按照唐办发〔2020〕18号文件执行的相关要求: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指同时具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有效期截止时间都在2023年5月6日(不含)之前,2.取得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二)按照唐办发〔2023〕4号文件执行的相关要求: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指同时具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取得证书时间在2021年5月6日(含)之后,且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取得证书时间在2021年5月6日(含)之后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有效期在2023年,2.取得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3.取得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二、贷款贴息标准及其它要求唐办发〔2020〕18号文件贴息标准为: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贷款贴息资金须用于企业研发活动的直接支出,唐办发〔2023〕4号文件贴息标准为:按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20%给予贴息,贷款贴息资金须用于企业研发活动的直接支出,(二)唐山市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2),根据实际情况汇总填写2023年度唐山市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申报汇总表(附件3),五、咨询方式申报受理联系人:唐山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宋天新邮箱:tskjtjzx@163.com地址: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65号建设大厦503房间政策咨询联系电话:市科技局高新科2822506附件: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2.唐山市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3.2023年度唐山市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申报汇总表4.推荐函(模板)附件1-4下载.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