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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城区人才(生活)津(补)贴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 | 2024-05-27
2024年度城区人才(生活)津(补)贴网上申报工作正式开始,拟申报第三年人才(生活)津(补)贴的在职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已发放第一年或第二年人才(生活)津(补)贴的全日制大学学历(本科及以上取得学位)在职人员可申报第二年或第三年人才(生活)津(补)贴,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学位)在职人员(入职现工作单位前2年内未在我市工作,已发放第一年(生活)津(补)贴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取得学位)在职人员可申报第二年人才(生活)津(补)贴,二、津(补)贴发放标准1.符合“申报对象”第1条引进的人才:第一层次20万元/人/年生活津贴,2.符合“申报对象”第2条引进的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万元/人/年生活津贴,3.符合“申报对象”第3条引进的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万元/人/年生活津贴、5万元/人/年岗位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年生活津贴、3万元/人/年急需紧缺岗位补贴,符合急需紧缺岗位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另外发放3万元/人/年急需紧缺岗位补贴,湖北省烟草公司十堰市公司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发放生活补贴2万元/人/年,“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另发放急需紧缺岗位补贴3万元/人/年,2.单位提供资料:①单位开具申请人工作表现证明原件扫描件,2.单位提供资料:申领人在职证明和工作一年表现证明原件扫描件,人才(生活)津(补)贴发放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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