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樊城区人民政府组织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对柿铺街道办事处韩洼社区、王伙社区村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现将该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目的及范围因实施道路项目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樊城区拟征收柿铺街道办事处韩洼社区、王伙社区集体土地共计1.1551公顷,共涉及樊城区韩洼社区、王伙社区农民集体土地总面积1.1551公顷,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最新区片综合地价《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规定执行,青苗补偿标准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襄阳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襄政规〔2024〕3号)文件规定执行,青苗补偿标准为4.455万元/公顷,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襄政规〔2024〕2号)规定标准补偿,到柿铺街道办事处韩洼社区、王伙社区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以柿铺街道办事处韩洼社区、王伙社区的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为准,本次补偿登记主要登记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农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附件:1.拟征收土地范围图2.现状调查结果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樊城区人民政府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