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文件精神,对外省籍首次来鄂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现将宜都恒太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104名外省首次来宜就业补助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或举报,联系电话:0717-4822909,0717-4822010,附:宜都市2024年第一批外省首次来鄂一次性就业补助公示名单宜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