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我市营商环境的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不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经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宜营商发〔2022〕3号),聘任王秀萍等34名同志为市优化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聘期2年(2022年3月10日至2024年3月9日),(按姓氏笔画为序)王秀萍(女)、王亮、尹志群(女)、付小飞、付敏冰(女)、孙海辉、邬李云(女)、邬婧(女)、汤卫忠、刘小平、刘振、江坤云、杨翌嫘(女)、杜东恩、张颍、邱振兴、肖荣乐、肖益、周小平、周学华、闻一龙、柳海林、胡德军、袁钢、晏锦武、黄传美、龚秋如、彭金兰(女)、彭波、程鹏辉、熊忠玮、熊洪峰、谭光瑛、黎子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