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2024〕293号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掌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年度科技活动规模、结构和发展水平,根据科技部《关于请核定2024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统计调查名录清单的通知》的要求,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将组织开展2024年新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科技统计调查单位摸底调查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新增机构纳统条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调查新增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6个条件:(一)必须为独立法人,(三)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即收入总额(含基本建设)主要(50%以上)来自科技活动,二、报送时间安排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新增单位核定单,三、组织实施方式此次排摸工作,由市科委组织牵头并负责市级以上研究机构的排摸,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区内坐落研究机构进行排摸,各有关非企业单位负责向布置单位上报核定数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4年10月15日【相关附件】新增调查单位核定单.doc【原文下载】关于开展2024年新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科技统计调查单位摸底调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