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关于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吉人社联〔2024〕43号)文件精神,经筛查,拟对以下参保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以最终发放数据结果为准)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我局反馈,电话0432-69983087,序号单位编号单位名称稳岗返还比例拟享受稳岗返还金额1220299401247吉林市太帮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60%359234.332221000076915吉林市利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60%15893.533220299108342吉林省瑞致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60%487.464100281696吉林市嘉宏劳务服务有限公司60%96744.765220299204011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60%64368.6761070017072吉林市兴平公共交通有限公司60%6404.9571070001036吉林松花湖卧龙潭森林公园有限公司60%4182.6281070001034吉林松花湖锦鳞生态渔业有限公司60%2435.989220299400338吉林市城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60%2207.2110221000091110吉林市新泽萌汽车维修有限公司60%1468.22111070004074吉林柏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60%1402.7412221000093359吉林铭丰科技有限公司60%1385.2813221000074951吉林市东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60%554.1114221000088651吉林市瑞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36015221000093682吉林省恒大嘉凯影城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市华府分公司60%280.5516100218153吉林市华堂商贸有限公司60%27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