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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京(开)地征〔2024〕008号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2024-08-14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为实施亦庄新城长子营工业园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拟征收长子营镇沁水营村农村集体土地7.0603公顷(105.904亩),现就拟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位置范围、现状(一)征收土地位置范围该项目位于大兴区长子营镇(四至范围:东至企兴路西边界,)(二)征收现状拟征收长子营镇沁水营村集体土地情况如下:地类名称征地面积(公顷)征地面积(亩)耕地0.900113.502园地3.733155.996草地0.783311.750农村道路0.22293.343坑糖水面1.420921.313合计7.0603105.90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已启动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上物清登、面积测量、评估及补偿等相关工作,依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亦庄新城长子营工业园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技管(审)〔2024〕65号)实施本项目,由长子营镇沁水营村按照法定程序就征地事宜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四、征地补偿标准、方式及安置对象、方式征地补偿标准为22万元/亩,安置对象为长子营镇沁水营村村土地、住宅、非宅、青苗及附着物等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安置方式以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为准,非住宅补偿依据《亦庄新城长子营工业园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非住宅房屋拆迁腾退补偿实施方案》《亦庄新城长子营工业园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非住宅房屋拆迁腾退补偿实施细则》,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4年9月13日止),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七、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4年9月13日止),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以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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