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人社秘〔2024〕230号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4〕109号)安排,现就我省2024年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的基本条件和推荐条件应符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附件1)相关规定,二、申报程序(一)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属地原则报送至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后,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10月25日前连同申报材料、推荐报告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三)申报材料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初审后,(四)获得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的申报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首页,(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有关的网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六)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符合新设站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备案,对不符合新设站条件或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的申请材料予以一次性告知并退回,申报单位可在网上申报系统查询2024年新设站备案情况,(二)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政策宣传,附件: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4年)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doc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