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四川省及自贡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相关规定,经贡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核,10户参保企业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自贡市贡井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反映,反映人需以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和电话,贡井区就业局联系电话:0813-3300711,附件:自贡市贡井区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审批汇总表(第一批)自贡市贡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11日序号单位名称上年度职工人数上年度裁员人数上年度裁员率企业类型上年度实缴纳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申报补贴金额备注1自贡市三星玻纤有限公司109.6700中小微企业60413.2360%36247.932自贡新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700中小微企业13610.0460%8166.023自贡华鑫特种合金有限公司57.6711.73中小微企业38971.0060%23382.604畅车网车务管理有限公司400中小微企业2017.0860%1210.245自贡市中润钢模制造有限公司12.9217.74中小微企业7045.8960%4227.536四川畅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0中小微企业1008.5460%605.127四川赛尔阀门制造有限公司57.9211.73中小微企业31596.9660%18958.178自贡天和玻璃钢有限责任公司16.6700中小微企业10854.0860%6512.449自贡宏亿兴贸易有限公司4.5800中小微企业2302.0560%1381.2310自贡佳源炉业有限公司47.0800中小微企业24286.1060%14571.66合计339.513192104.9711526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