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4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首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2〕6号)和《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农技发〔2022〕9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此次示范点创建活动,结合我区实际,拟将以下八个示范片(见附件)纳入省级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示范点,现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4月29日到5月5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区农业农村局联系(0572-2289730),附件3166972-68850-618-通知公告分享到:QQ空间【关闭窗口】【返回顶部】【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