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58号)的文件要求,经项目主体自愿申报、有关乡镇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现将南安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清单(第一批)予以公布,请各单位严格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附件:南安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清单(第一批)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实施细则>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58号)的文件要求,经项目主体自愿申报、有关乡镇推荐、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现将南安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清单(第一批)予以公布,请各单位严格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附件:南安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清单(第一批)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