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16号)、《泰顺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泰顺县2023-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申报方案的报告》(泰政函〔2023〕8号)、《2024年泰顺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之茶产业发展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泰农〔2024〕86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泰顺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之茶产业发展提升建设项目,经项目业主申报、乡镇审核推荐、茶产业发展中心材料审核和现场勘察、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经研究,拟定泰顺县泰岙家庭农场等56家主体为2024年度茶产业发展提升建设项目第一批建设单位(详见附表1),优先拨付2024年度计划资金,泰顺县老树家庭农场等5家主体为2024年度茶产业发展提升建设项目第二批建设单位(详见附表2),从2025年省级区域协调计划资金中酌情安排验收后再拨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从2024年9月25日至9月27日,公示期3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泰顺县农业农村局茶产业发展中心反映,联系人:郑挺盛,附件:1.2024年泰顺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之茶产业发展提升建设项目计划(第一批)公示名单.pdf2.2024年泰顺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之茶产业发展提升建设项目计划(第二批)公示名单.pdf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