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财教〔2024〕52号北海职业学院: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中央补助经费的通知》(桂财教〔2024〕27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高等教育学生资助市本级配套资金万元(具体名单、金额见附件),本次市本级配套资金在北海职业学院2024年部门预算“国家助学金(市本级配套)”指标中安排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类学生资助经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规定执行,二、教育部门要严格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三、根据各校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填报的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资助项目和退役士兵学生学费减免、国家助学金项目的人数,教育部门要组织高校按照政策规定,及时对符合条件的服兵役高校学生和退役士兵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减免学费,由高校将对应资金列入学校预算统筹管理使用,四、教育部门要组织高校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五、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有关要求,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六、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自治区各类学生资助管理政策,附件:1.2024年高等教育本专科生中央学生资助市本级配套资金分配表2.2024年高等教育本专科生中央资助市本级配套资金分配表(服兵役学生补偿项目)3.2024年高等教育中央学生资助市本级配套资金绩效目标表北海市财政局2024年7月17日文件下载:北财教〔2024〕52号附件1-2.xls北财教〔2024〕52号附件3.xls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