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1.《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第五条,第二十一条;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二、受理条件1.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按规定参加就业创业培训;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3.与培训补贴同时申报,三、申请材料1.就业创业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申请表(原件1份);2.人员类别证明材料:符合条件人员的有效证明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均可(部门可协查的无需提供),五、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服务,六、办事流程(一)申请培训机构提交生活费补助申请,(二)受理核验培训机构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若不符合要求,将材料一并退回;若符合要求,当即受理,(三)审核对培训机构提交的参训学员身份、生活费补助标准等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通过,审核不合格的予以驳回,七、办理方式网上受理: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监管系统,窗口受理: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