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泉州台商区科经局、财政金融与国资局:现将《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78号)转发给你们,做好项目初审推荐工作,并于2024年6月7日前将推荐项目联合行文一式2份、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4份报送至市商务局,按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资金政策宣传,各县(市、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规定安排使用资金,认真组织好所属企业资金申报及审核等工作,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及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已申报中央或省级其他财政资金支持(含其他部门安排的专项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专项资金(同一项目多次申报但未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各县(市、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要登录“信用中国(福建)”网站排查申报企业是否存在失信,加强申报项目实地查验工作,三、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各县(市、区、管委会)商务部门、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市商务局联系人:林依婷22386302附件:1.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泉州市商务局泉州市财政局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