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各类高成长性企业和研发机构升级打造创新型企业总部,根据《虹口区总部型企业认定及奖励的实施意见》(虹商务〔2024〕22号)(附件1)有关要求,现就2024年度虹口区级创新型企业总部认定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在虹口区依法设立,主要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范围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重点领域(包括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点领域)的企业,二、认定条件1.资产总额超1亿元或市值达到10亿元,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或近三年营业收入(销售收入)平均复合增长率达20%以上,在本区具有研发、销售、结算等复合型总部功能,2.主要产品或服务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和相关规划重点领域,3.年度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研发外包等服务业企业为10%以上),或年度研发费用总额超过2500万元,在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占全部研发费用的比例不低于60%,年度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达到10%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医药研发外包等服务业企业为20%以上),三、材料要求企业应当符合认定条件相关要求,并按照企业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准备相关申请材料,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杨老师25658449朱老师25658417地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1405室邮箱:hkfgwcyk@shhk.gov.cn附件:1.虹口区总部型企业认定及奖励的实施意见2.2024年度虹口区创新型企业总部申报材料清单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虹口区商务委员会虹口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虹口区财政局虹口区投资促进办公室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