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省、市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加强省级以上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如期完成我市2024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以及历史建筑修缮的任务,一、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我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以及历史建筑修缮的任务,改善历史文化街区人居环境与风貌,及时对历史建筑进行加固修缮及活化利用,二、资金使用范围提前下达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用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以及历史建筑修缮,省财政厅下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3〕77号),省提前下达我市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435万元,用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以及历史建筑修缮,我市本次提前下达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根据梅州市上报具体项目的申请资金按项目法分配,分配给梅州市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工作35万元,以及梅县区开展历史建筑重点修缮400万元,四、其他要求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省级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附表:提前下达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月8日附表:提前下达2024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项目单位项目名称中央补助资金(万元)备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35梅县区梅县区历史建筑重点修缮400梅州市合计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