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第4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向公众公示相关环评信息,现将江西宏华铷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纯碱金属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一、项目基本情况江西宏华铷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纯碱金属材料产业化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城西高新开发区,采用高纯化合物生产高纯铷铯碱金属,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秀谷镇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联系人:田总电话:18979444666评价单位: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京东大道698号浙大科技园联系人:张工电话:0791-88116290邮箱:826167189@qq.com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提出意见,江西宏华铷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附件2:公众意见表.pdf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工程有意见和建议的,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或发E-Mail至评价单位,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均可提出公众意见,江西宏华铷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来源:金溪县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