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各参与活动企业:根据省相关文件,我局对2024年珠海市第二期汽车置换更新活动细则进行以下调整:即对个人消费者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我国境内进行所有权转移,新购车辆时间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购车辆发票开具地为珠海(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车辆在2025年1月10日前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按《2024年珠海市第二期汽车置换更新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的补贴标准向消费者发放一次性购车补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购车的消费者,如已申请第一期汽车置换更换促消费活动补贴的,将直接按第二期活动的补贴标准发放补贴,如未申请第一期汽车置换更换促消费活动补贴但符合参加第二期活动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第二期汽车置换更换促消费活动的流程申请补贴,特此公告,珠海市商务局2024年10月15日(联系人:苏志斌,2159853,2159863)附件:相关链接: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