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1)原公告内容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现更正为:(1)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企业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合证的提供合证证书)及相关培训资质材料.(2)其他内容不变二.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中山街126号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152981852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戎州路东段7号伴湾别院二单元9-1联系人:赵女士联系方式:1995026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