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类型本批项目申报指南分为“前沿引领技术攻关”和“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两大类,二、申报条件(一)申报单位1.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具备研发或科技服务能力的单位,5.不存在承担的市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截至2022年4月30日)未提交验收的情况,(二)项目前3位负责人1.项目第1位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2.项目前3位负责人应与项目承担单位(含合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三、基本要求(一)项目内容应符合专项方向、涵盖申报指南所列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三)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不得申报参与编制的专项指南中的所有项目,(八)鼓励申报单位先行投入项目研发经费,项目申报前已实际发生的项目研发投入,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专项申报指南(附件),要求企业投入相应的自筹经费(详见各专项指南),对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牵头承担的前沿引领技术攻关项目,(二)支持强度1.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三)其他事项1.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